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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华尔兹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16:22 信息来源:交易中心

 

汉森·华尔兹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森·华尔兹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经内资字[2010]0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顺风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森·华尔兹电力工程;

2.2 项目编号:CCS20231222FJSZ02001ZJR-2023-014);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3670平方米(其中地上 77670平方米,地下面积1600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1)1#、2#、3#、5#楼室外及9#地库内临时供电电缆拆除;(2)1#、2#、3#、5#楼锈蚀损坏有安全隐患的进户箱拆除并重新更换安装;(3)1#、2#、3#、5#楼派接箱至进户箱电缆敷设、安装调试;(4)9#地库内配电系统施工(地库全套电气图纸);(5)10KV外网工程施工;(6)电表信息采集录入、验收、交付物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东环城路,南至威海路,西至安华美郡,北至东南湖大路

2.6计划工期: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5月19日,总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最高投标限价:617262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住建部和我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提供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生成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提供20231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5近三年(2020-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1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1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1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2月25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9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顺风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中关村创新中心2楼

联系人:温彤

联系电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学府B4

联系人:李柏林

联系电话:17649983800(办公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话:0431-82752638

    箱:jstzbc123@126.com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话:0431-88779829

    箱:ccjw88779829@163.com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话:0431-84630014

责任编辑:李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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